为广大考生营造安静学习和休息环境 陕西开展噪声污染防治专项执法检查
发布时间:2024-06-14来源: 陕西省生态环境厅作者:佚名
2024年高考、中考在即,为给广大考生营造安静、舒适的学习和休息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和《陕西省噪声污染防治行动计划(2023—2025年)》有关要求,陕西省生态环境厅从2024年6月初至7月底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噪声污染防治专项执法检查,不断夯实工业企业噪声污染防治主体责任,切实解决噪声扰民突出问题。
为确保噪声污染防治执法检查取得实效,陕西省生态环境厅明确三项工作原则。一是突出重点,分类管理。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噪声污染源管理,按照区域、行业分门别类开展检查,剖析问题、寻根溯源、掌握原因,不断强化噪声源头管控,切实提升噪声污染防治水平。二是精准施策,联合防控。坚持区域治理和行业治理相结合,联合公安、城管、住建等负有噪声污染防治责任的单位强化动态监测,加强过程监督及执法联动,以点带线、整体推进,切实解决噪声扰民突出问题。三是标本兼治,突出长效。坚持统筹规划和问题治理相结合,务求治理实效,确保群众满意不反弹。坚持典型带动、示范引领,把实践中摸索出来的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固化上升为长效工作机制。
为进一步强化全省噪声污染防治长效机制,省生态环境厅提出三项具体措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各市(区)应充分认识开展噪声污染防治专项执法检查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明确责任,认真履职,深入整治,切实解决噪声污染投诉问题,维护群众的合法环境权益。二是丰富检查手段。各市(区)要强化“互联网+监管”执法模式,借力移动互联网等新媒体,拓宽违法线索获取渠道,并通过突击检查、明察暗访、错时执法等工作方式,依法查处违法行为。要坚持集中攻坚与常态整治相结合,加强学考、中考、高考期间噪声污染管控,对群众反映强烈、影响较大、危害严重的噪声污染事件,做到及时办理、及时反馈,大幅度减少噪声污染的日常投诉频率。三是广泛宣传引导。各市(区)要广泛宣传噪声污染防治常识、新修订的《噪声污染防治法》及政策标准,增强公众噪声污染防治意识。同时,进一步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引导和监督作用,加大对典型噪声污染违法案件的曝光力度,积极宣传环境噪声污染整治取得的成效,营造全民参与的良好氛围。
肖颖
原文链接:http://sthjt.shaanxi.gov.cn/html/hbt/media/word/179895011042231091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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