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海绵城市建设6方面创新做法获认可
发布时间:2024-06-13来源: 山西省生态环境厅作者:佚名
近日,住建部办公厅发布《海绵城市建设可复制政策机制清单》,我省海绵城市建设在建设顶层保障制度、法治保障体系、统筹推进机制、绩效考核、成立海绵城市建设服务中心及建立政府投入机制6方面的创新做法获得住建部认可,并被认定为可复制推广的先进经验。
这些措施包括:山西省政府建立海绵城市建设顶层保障制度,由山西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海绵城市建设的工作要求、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等内容。
其中,太原市制定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等地方性法规,将海绵城市建设管理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明确海绵城市建设关键管控指标,将海绵城市建设要求纳入项目全过程管控流程,建立健全海绵城市建设管理评价考核机制,强化对海绵城市建设管理工作中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
长治市组建海绵城市专职建设管理科室,专人负责推进制定海绵城市建设有关规划、计划和政策,完善海绵城市建设相关技术标准,组织开展海绵城市建设考核评价等工作。
在绩效考核环节,长治市还建立了海绵城市建设政府绩效考评办法,将海绵城市建设工作纳入对市直部门、各县(区)政府等年度绩效考评考核体系,作为其年度综合绩效评价的重要依据。
晋城市成立海绵城市建设服务中心,定员定编定责,大力推进海绵城市建设项目立项审核、规划管控、设计审查、项目建设、竣工验收及运营维护等全过程管理服务工作。
与此同时,我省建立政府持续投入机制,开展省级系统化全域海绵城市示范城市建设,省级财政给予资金支持。
原文链接:http://sthjt.shanxi.gov.cn/xwzx_1/zfyw/sxyw/202406/t20240604_957994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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