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生态环境厅、省科技厅与清华大学环境学院召开省校生态环境科技合作第一次工作会议
发布时间:2024-05-01来源: 云南省生态环境厅作者:佚名
近日,省生态环境厅会同省科技厅与清华大学环境学院召开省校科技合作第一次工作会议。会议旨在推进落实2024年4月18日签订的《云南省人民政府与清华大学生态环境科技合作协议》,全面深化云南省与清华大学在生态环境保护与生态文明建设领域的科研战略合作,助力云南绿色高质量发展。
会议传达学习了4月18日省委、省政府与清华大学主要领导会谈精神和省委书记王宁的指示要求,就加快推进生态环境科技合作与云南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科技需求进行充分讨论,明确了重点合作方向和近期重点工作,形成了推进合作的重要共识。
会议强调,要深刻领会王宁书记关于省校生态环境科技合作要落地、落实,合作事项具体化,突出应用研究,突出实效,争取在一两年内解决云南生态环境保护治理工作中的一些重点问题的要求,聚焦云南自身的生态环境问题和生态环境科技需求,深化务实合作。
会议明确,要尽快启动省校合作科研项目,凝练生态环境科技需求,分类做好项目储备工作。省生态环境厅、省科技厅与清华大学环境学院定期组织科技需求“供需对接”,形成清单式项目储备库,拟定年度项目合作计划,研究制定合作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要加快推进新型研发机构建设,新型研发机构是省校合作项目实施的重要载体,清华大学为拟建新型研发机构注入高端学术人才和技术资源,参与新型研发机构项目规划设计、实施与技术成果转化等工作。省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与清华大学环境学院在前期深入沟通的基础上,抓紧研究组建机构的具体路径方式,推动省校合作科研项目申报实施。要尽快建立定期会商机制、日常沟通联络机制。
会议要求,要统一思想,深化关于合作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效果导向,把机构建设、合作机制建设有关事项具体化、清单化;省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抓紧与清华大学环境学院围绕湖泊COD稳定达标、湖泊内源污染治理以及磷石膏综合治理与资源化利用等问题进行深入研究,集中力量攻关,干一件,成一件。
清华大学环境学院表示将积极落实省校生态环境科技合作协议约定事项,为云南绿色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科技支持、人才支持和智力支撑。
省生态环境厅副厅级领导李国墅、一级巡视员杨永宏、总工程师管琼,清华大学环境学院院长刘书明,省科技厅科技合作处负责人,清华大学环境学院、苏州环境创新研究院有关专家,省生态环境厅有关处室与直属单位参加会议。
原文链接:https://sthjt.yn.gov.cn/ywdt/xxywrdjj/202404/t20240429_2383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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