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门讲新法,走起!
发布时间:2024-05-01来源: 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作者:佚名
4月23日下午,省生态环境厅联合哈尔滨市、县(区)生态环境部门开展“进厂企 送法规”活动,深入企业宣讲《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结合《黑龙江省生态环境系统2024年“生态助企”服务行动方案》涉及企业碳排放管理方面有关工作,答疑解惑,回应企业关切问题。
《条例》是我国应对气候变化领域第一部专门的法规,将于5月1日起正式施行。 在大唐哈尔滨第一热电公司、国能哈尔滨热电有限公司,生态环境部门工作人员向企业赠送《条例》手册,讲解《条例》的出台背景、主要内容、亮点与特色等,并重点围绕严格执行温室气体排放数据质量控制方案,确保统计核算数据、年度排放报告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保存好排放报告所涉数据的原始记录和管理台账,履约配额清缴等《条例》中涉及企业的法规内容条款进行了详细解读,明确企业的法定责任与义务。 企业负责人表示,感谢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长期以来对企业的帮扶支持,此次“进厂企 送法规”活动,帮助大家进一步掌握《条例》内容,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要求,着力提升碳数据管理能力,积极落实履约主体责任,持续优化碳资产管理体系制度,持续做好绿色低碳发展。 此次宣讲活动正值年度碳核查工作期间,省生态环境厅应对气候变化处就企业碳排放报告编制、碳核查所需数据的收集整理等相关情况进行详细了解后,为企业提出碳数据质量管理的注意事项与碳排放相关要求。 下一步,省生态环境厅将持续做好《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分期分批开展系列专题培训,组织各地开展“进厂企、送法规”活动,全面推动省内重点排放单位学条例、用条例、守条例,准确理解和把握《条例》内容、领会精神实质,做到知法守法。 厅应对气候变化处、省环境科学研究院、哈尔滨市、区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同志参加活动。
原文链接:http://sthj.hlj.gov.cn/sthj/c111947/202404/c00_3172958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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