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生态环境厅联合省人大、省政府相关部门赴丰城市开展立法调研
发布时间:2024-03-26来源: 江西省生态环境厅作者:佚名
为顺利推进《江西省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立法工作,3月18日,省生态环境厅联合省人大常委会环资委、省司法厅、省政务服务办组成调研组赴丰城市开展《条例》立法调研。
调研组通过实地考察,系统调研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工作原理、日常管理和运行维护等内容,对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的采集、存储、处理、上传、标记等过程有了较为直观的印象,为进一步做好《条例》编制工作提供了专业技术保障。
调研座谈会上,调研组向参会人员详细介绍了《条例》的编制过程、立法考虑和主要内容,听取了参会人员的意见建议,并就重难点问题与参会人员进行了交流讨论。部分企业、运维单位及基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参加调研座谈。
下一步,省生态环境厅将继续加强与省人大、省政府相关部门的沟通协作,按时序推动《条例》立法工作。
原文链接:http://sthjt.jiangxi.gov.cn/art/2024/3/19/art_42066_482159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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