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生态环境厅开展第52次企业服务日活动
发布时间:2024-03-24来源: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作者:佚名
3月14日,聚焦“申报中央大气资金项目助企帮扶”,省生态环境厅以线上直播、互动答疑的形式,开展第52次企业服务日活动,学习贯彻全国两会精神,认真落实全省项目建设暨一季度“开门红”推进会要求,专题解读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申报政策,在线解答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申报过程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需求,助企申报项目,深化污染防治,推动高质量发展。厅党组成员、副厅长赵杰出席并讲话。
“国家层面针对绿岛项目补贴政策是否会取消?若不取消,补贴比例是多少?”
“拟申报能力提升类项目,于城市建成区主要交通干道或居民区设立监测站点,用于空气质量监测和污染物来源数据分析,提升监测能力建设,是否满足申报中央资金要求,以及申报流程和注意事项。”
“建议工业企业自主投资光伏发电项目,用于替换自身用电,达到节能降碳、污染物减排目的,纳入大气污染防治资金申报范围。”
“建议将垃圾焚烧发电深度治理项目纳入资金支持范围。”
“建议针对能产生较大环境效益的污染治理项目,上级环保资金能够予以全额支持。”
……
厅大气环境处有关负责同志从总体要求、重点支持方向、申报原则、注意事项等方面解读了申报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项目的有关政策,并针对企业和网友关注的热点问题逐一进行详细解答。
赵杰强调,中央生态环境资金是支撑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全面推进美丽河南建设的重要保障,大力实施污染防治项目,持续深化工程减排,是提升企业污染治理水平,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要提高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意识,聚焦重点任务,结合攻坚目标,加强指导帮扶,坚持把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以对污染防治攻坚支撑作用大、环境效益显著的项目为重点,科学谋划、扎实做好项目储备、申报入库各项工作,做到优质项目“应报尽报”,有效引导、深入推进污染减排,推动绿色低碳转型。要聚焦项目落地实施,切实发挥资金效益,加强对接沟通,对资金项目提供全流程、全周期服务,推动项目早开工建设、早竣工投运,帮助企业解决污染治理中的痛点和难点问题,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坚强保障。要强化监督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各地生态环境、财政部门切实履行职责,强化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坚决杜绝截留、挤占和挪用中央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现象,切实保障项目资金执行拨付到位,提高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益。
厅科技标准处、大气环境处相关负责同志,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生态环境局及各县(市、区)生态环境分局有关人员,省环保产业协会、省环保联合会、省绿色发展协会会员企业代表,省节能环保装备产业链企业及相关企业代表,4103人参加活动。
原文链接:http://sthjt.henan.gov.cn/2024/03-18/296247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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