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生态环境厅联合省政务服务办赴山东省淄博市调研学习自动监控立法情况
发布时间:2024-02-20来源: 江西省生态环境厅作者:佚名
为切实做好《江西省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管理条例》编制工作,省生态环境厅联合省政务服务办组成调研组,赴山东省淄博市生态环境局进行调研,学习借鉴《淄博市污染源自动监控条例》立法和执法实践经验。
1月25日,调研组与淄博市生态环境局进行了座谈交流,座谈会上淄博市生态环境局详细介绍了《淄博市污染源自动监控条例》的立法背景、设计思路、起草过程、主要内容和创新特色、实践应用及待完善的问题等。调研组就《淄博市污染源自动监控条例》有关条款设计思路现场与淄博市生态环境局进行重点交流,并就我省条例编制工作现场征求淄博市生态环境局意见建议。
通过此次调研,调研组充分了解了《淄博市污染源自动监控条例》立法相关情况,为进一步丰富完善我省条例内容、顺利推进条例立法进程提供了许多有益的经验借鉴。
原文链接:http://sthjt.jiangxi.gov.cn/art/2024/1/31/art_42066_4776251.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