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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生态环境厅部署开展2023年度排放源统计工作

发布时间:2024-02-20来源: 福建省生态环境厅作者:佚名

  一是严格压实各方责任,把好环境统计数据质量关。要求各单位加强人员保障,配备专(兼)职、专业的统计人员,定岗定人定责,保持统计队伍相对稳定,省驻各市(区)环境监测中心站充分发挥专业技术优势,积极协助各地开展排放源统计数据审核工作,真正把数据质量视作生态环境统计工作的生命线,确保事有人管、活有人干、责有人担。

  二是守牢环境统计数据质量底线,防止环境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深入学习《生态环境统计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关于防范生态环境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有关责任的规定(试行)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带头,相关负责同志和经办同志各司其职,守牢守好统计数据质量的底线,对环境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行为依法进行处罚。

  三是加强环境统计业务培训,提升环境统计队伍水平。加强对基层统计人员法律法规和排放源统计调查制度和技术规定等环境统计专业培训,规范数据收集和报送,强化环境统计工作人员的对环境统计政策、专业的理解力,提升环境数据的审核、把握能力,不断提高统计业务人员的综合素质和数据审核业务水平,从源头加强数据把控,确保数据真实、有效。


原文链接:https://sthjt.fujian.gov.cn/zwgk/sjfb/hjtj_hjzl/202402/t20240206_6393189.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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