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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厅赴哈尔滨市、牡丹江市开展环境应急及安全生产工作督导帮扶

发布时间:2024-02-19来源: 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作者:佚名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决策部署,切实加强生态环境领域风险防范工作,2月6日、7日,省生态环境厅派出2个督导组分别赴哈尔滨市、牡丹江市督导检查生态环境安全工作,对企业环境应急及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进行帮扶督导,坚决防范重特大、敏感突发环境事件发生。    2月7日,督导组赴华电能源牡丹江第二发电厂了解环保设施运行维护等情况,对企业脱硫脱硝设施等环保设施和贮灰场进行了现场督导检查。督导组督促企业对贮灰场的输送管道、坝体、排水竖井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要求企业做好环保设备设施安全稳定运行,做好液氨罐储存输送密封安全稳定运行,坚决防止因液氨泄露引发突发环境事件。    督导组还对牡丹江市市级饮用水水源地西水源地生态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进行了调研,要求牡丹江市生态环境局加强市级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做好突发环境应急物资准备,结合“南阳实践”一河一策一图成果开展应急演练,坚决防范因突发环境事件污染市级饮用水水源地。    2月6日,督导组赴中国蓝星哈尔滨石化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石化分公司,采取座谈、现场查看档案材料、实地督导检查等方式,对企业进行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督导组强调,企业要坚持“严”字当头,进一步加强重点环境风险源排查力度,加密排查频次,强化排查要求,督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要严格履行监管责任,对环境风险点在线数据严格监督管理。要做好春节期间环境应急值守、环境物资储备等相关工作,有针对性地做好重点时段各项环境安全保障工作。
原文链接:http://sthj.hlj.gov.cn/sthj/c111947/202402/c00_3170956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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