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持续推进“非现场”执法改革
发布时间:2024-02-19来源: 河北省生态环境厅作者:佚名
2023年以来,邯郸市生态环境局围绕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企业发展,积极推进“非现场”执法改革,按照入企审批制度和“三不罚”要求、监督执法正面清单,不断优化监管方式,坚决做到“无事不扰、无据不查、有事帮扶”,减少现场检查对企业的打扰,切实为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贡献“绿色”力量。
邯郸市生态环境局持续推进“非现场”执法改革,挖掘执法效能,打造全市生态环境“非现场执法指挥调度中心”,通过执法记录仪、执法APP、无人机等进行视频连线和指挥调度。该市生态环境综合执法支队坐镇指挥室,通过大屏幕可远程指挥调度、技术支持各分局执法队伍现场执法行动。非现场执法指挥调度中心整合了在线监测、分表计电、动态管控等7个平台监控数据,健全以远程抽查、远程质控、无人机飞检等为主要核查方式的非现场执法监管体系,通过全流程指挥调度,改变以往执法的“人海战术”,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减少对企业的打扰,取得较好的工作成效。2023年,邯郸市持续推进“非现场”执法运用,减少对企业的打扰,通过运用非现场执法手段对企业进行远程执法2488次,占比12.7%,比2022年增加了11.5%。
固化入企审批制度。邯郸市生态环境局按规定落实《河北省生态环境领域入企执法检查制度(施行)的通知》要求,建立并严格落实入企审批制度,要求执法过程中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县区分局一把手管执法,入企执法经分局局长审批,对每一笔罚款分局局长都要认真审定,不断完善行政执法监督考核机制,规范执法行为,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推行包容审慎执法。邯郸市生态环境局认真落实《河北省生态环境厅生态环境轻微违法行为免罚办法(试行)》,由“刚性执法”向“柔性执法”转变,以帮扶解决问题为主,展现执法“温度”,对照25条轻微违法行为包容免罚清单,对符合“三不罚”(轻微不罚、首违不罚、非主观故意不罚)要求的违法案件做到“应免尽免”;对同一事项、相同情形同标准处罚,严禁“以罚代改”“顶格处罚”等粗暴执法行为。2023年以来,邯郸市累计免罚案件335起,累计免罚金额1958万元。
优化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制度。邯郸市生态环境局加强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管理,将符合条件的守法模范企业纳入监督执法正面清单,根据企业需求为其提供针对性强的政策服务、量身制定的企业“服务包”,为企业全面开展“体检式”帮扶指导,一次性完成对单一企业涉及环保类执法事项的全面检查,帮扶企业找问题、抓整改,增强执法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减少对企业的打扰。2023年,邯郸市纳入监督执法正面清单企业283家,较2022年增加39家。
“环境执法人员通过线上对我们进行监督检查,现场检查少了,我们腾出了更多精力放在生产经营上。”邯郸市中懋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负责人表示。
原文链接:http://hbepb.hebei.gov.cn/hbhjt/xwzx/jicengfengcai/10170441653588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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