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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实行生态环境信用评价管理

发布时间:2024-02-01来源: 陕西省生态环境厅作者:佚名

  通讯员普毛毛 记者肖颖西安报道 陕西省生态环境厅近日公布了2022年度2189家企事业单位生态环境信用评价结果,其中A级674家、B级1397家、 C级107家、D级11家。

  根据《陕西省企事业单位生态环境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首批参评对象为2022年度实行排污许可重点管理的排污单位、环境监管重点单位、纳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配额履约的企业。评价指标分为行政执法信息、司法信息和守法及社会责任信息三大类。

  据陕西省生态环境厅法规与标准处副处长王青介绍,全省企事业单位生态环境信用评价工作采取“统一组织、市级评价、省级核查、归口发布”的方式,按照依法依规、客观公正、公开透明,实行强制与自愿相结合的原则组织开展。为确保评价过程中不出偏差,陕西省生态环境厅召开培训动员会,对《办法》规定的评价指标、方法和程序等内容进行全面培训,并对相关政策解读答疑。各市局均召开相关会议对本市生态环境信用评价工作再动员再部署,并组织辖区内纳入评价范围的企事业单位开展初评工作。经市级初评后,陕西省生态环境厅按照《办法》规定,结合“生态环境行政处罚、生态环境事件、作为典型案例被中央和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公开通报、中省挂牌督办环境问题、重点涉气单位绩效等级”等评价资料,对市局初评结果进行了逐项复核,最终确定生态环境信用等级,并将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

  据介绍,被评为A级的企事业单位,将优先纳入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优先获得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奖励性措施。如果连续两年被评定为A级,将被纳入守信激励对象。被评定为C级的企事业单位,适当增加“双随机、一公开”的抽查频次,取消法人及其负责人生态环境评优活动的参评资格。被评定为D级的企事业单位,列为重点监管对象,加大日常监管力度,并增加“双随机、一公开”的抽查频次,暂停生态环境专项资金或者其他生态环境资金补助,取消法人及其负责人生态环境评优活动的参评资格。


原文链接:http://sthjt.shaanxi.gov.cn/html/hbt/media/word/175251946542456832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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