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哈大绥”联防联控 保障重点时段空气质量在行动
发布时间:2024-01-31来源: 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作者:佚名
按照《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环境空气质量保障攻坚月行动方案》,切实保障省“两会”空气质量,1月25日至26日,厅领导率督导组分别赴哈尔滨、大庆、绥化开展现场督导工作。

省生态环境厅党组成员、副厅长马健率督导组对中国蓝星哈尔滨石化有限公司、熙和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等2家企业以及香坊红旗大街大气监测点位进行督导检查,主要检查污染防治设施运行、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制定和落实、在线监控数据监测等情况。检查过程中强调,企业要牢固树立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意识,把生态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作为企业发展的基本准则,严格遵守生态环境法律法规和政策标准要求,合法合规经营;哈市生态环境部门要加强大气监测点位周边巡查、检查,对发现露天烧烤,冥纸冥币焚烧等问题及时转交属地相关部门处理。

省生态环境厅党组成员、副厅长牟善学率督导组对绥化市及相关职能部门应急方案制定和落实情况开展实地核查、暗查暗访。组织与绥化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办公室开展座谈,了解重污染天气保障工作开展情况,对重点部门措施落实情况开展实地督导。深入北林区、望奎县,随机抽查检查大小企业12个、乡镇物业2个、散煤销售点2处、城乡接合部居民16家,及时将督导发现问题向绥化市反馈并提出意见建议,要求绥化市立即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高位推动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聚焦燃煤污染控制、扬尘污染控制、机动车污染管控等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强化标本兼治;各成员单位形成合力,迅速响应落实减排措施,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全力保障全省环境空气质量。

省生态环境厅二级巡视员迟晓德率督查组与大庆市相关部门开展座谈、调度当日市级现场执法情况,并分组开展现场督导检查。督导组共检查3家堆煤场、6家工业企业,重点检查堆煤场扬尘管控、供热热源运行以及超低排放情况。检查过程中强调,一是按照方案执行,预警期间做好现场检查。二是春节期间,注意防范烟花爆竹,祭祀等影响空气质量。三是春季全国两会期间,要注意防范空气污染。
厅大气处、省执法局相关负责同志参加督导检查。
原文链接:http://sthj.hlj.gov.cn/sthj/c111947/202401/c00_3170558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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