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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决定向拜城山水源石油技术有限公司颁发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4-01-18来源: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厅作者:佚名

  

  

  拜城山水源石油技术有限公司向我厅提出办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申请。我厅按程序对该企业提供的申请材料及危险废物经营设施建设情况进行了审核和现场核查,认为该企业各项条件符合《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408号)的规定,拟决定向拜城山水源石油技术有限公司颁发《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现对企业基本情况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2024年1月15日至1月19日

  举报电话、传真:0991-4182238

  电子信箱:gfc@xjepb.gov.cn

  经办: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处

  拜城山水源石油技术有限公司“油基泥浆资源化项目”(首次申领)

  公司名称:拜城山水源石油技术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新疆阿克苏地区拜城县解放路51号资源大厦5楼

  法定代表人:高建文

  经营设施地址:新疆阿克苏地区拜城县(中心坐标为E81°30'1.36",N41°42'15.37")

  危险废物经营方式:收集、贮存、利用

  经营危险废物类别: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071-002-08、072-001-08)

  危险废物经营规模:10万吨/年

  

  


原文链接:http://sthjt.xinjiang.gov.cn/xjepd/gtfwwxsp/202401/18b5499b8a4744a1b4e6fe52d069cfc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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