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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州市完成排污许可“双百”任务

发布时间:2024-01-18来源: 河北省生态环境厅作者:佚名

  2023年,定州市生态环境局严格落实《排污许可管理条例》要求,完成排污许可“双百”任务,不断夯实“一证式”监管基础。2023年度全市持证企业435家,其中新办74家,截至目前,已全部完成排污许可证质量现场审核;并按抽审比率要求,完成了持证企业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内容的规范性审核。

  加强组织领导,提升发证质量。成立“一把手”任组长的排污许可核发领导小组,适时邀请相关专家和第三方评估单位参与审核工作。强化大气、水、土、执法、监控中心等科室协同合作,严把审批准入关。

  优化服务方式,力促工作推进。制定《2023年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证质量、执行报告审核工作实施方案》,全面开展排污许可证质量审核,规范落实排污许可执行报告报送。通过开设宣传专栏、开展集中指导培训、建立答疑微信群、点对点对接等方式,积极“下基层、讲政策、送服务、解难题”,精准帮扶企业提升填报质量和进度,督促落实问题整改。

  健全执法联动,优化环境监管。制定排污许可监管工作方案,明确工作重点和责任分工,强化排污许可管理、环境监测、环境执法的联合监管、资源共享和信息互通,健全线索发现、问题反馈、督促整改、清单销号的闭环监管模式,推动企业落实“持证排污、按证排污”的主体责任。

  2024年,定州市生态环境局将继续强化排污许可证质量核查,建立大气、水、土壤、固体废物、噪声以及自行监测等部门联审联查、共管共用工作机制,组织开展排污许可证及执行报告质量常态化审核,首次申请排污许可证质量核查全覆盖。并将排污许可证质量及执行报告核查情况纳入固定污染源工作成效考核,持续推进排污许可提质增效。


原文链接:http://hbepb.hebei.gov.cn/hbhjt/xwzx/jicengfengcai/10170374933186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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