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濉溪县“三举措”提升生态环境执法能力和水平
发布时间:2024-01-14来源: 安徽省生态环境厅作者:佚名
近年来,淮北市濉溪县生态环境分局牢固树立为全县经济发展排阻清障,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理念,以制度建设为主线,进一步规范生态环境执法行为。
严格办事程序。濉溪县分局加强行政执法队伍管理,严格落实执法人员持证上岗,规范执法程序,完善执法过程中“亮证执法”和“按时复命制”等制度。现场检查中严格执行调查取证流程,询问笔录、现场检查记录等,均由当事人、执法人员、见证人签名并标注日期,保证调查取证要素齐全,与涉嫌违法行为相关的记录详实,形成证据链。濉溪县生态环境分局认真贯彻落实法律顾问制度,聘请专业律师担任法律顾问,协助处理执法过程中遇到的法律难题。法律顾问参与规范性文件草拟、重大具体行政行为审查、重大案卷审核等工作,注重增强公开性、杜绝隐蔽性。2023年下发行为处罚决定书35家,罚款金额344.2471万元。
强化执法标准。注重增强刚性,减少弹性,在严格执行环保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基础上,创新“全员执法 综合监管”执法模式,把环评、生态、污防和监测人员融入到执法检查全过程,在提升执法效能的同时,将全局各项中心工作和执法工作统筹推进、融合发展、相互支撑、协同落实,实现一次执法就可协同推进环评手续办理、三同时制度落实、竣工环保验收、排污许可制度落实等,避免多事项重复执法,多频次进驻企业。同时,注重执法环境能力建设,加强法治教育培训,坚持依法行政、依法办事,推动执法人员牢固树立职权法定、权责统一、依法行政的法治观念。完善环保行政执法信息公开、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加大执法监测队伍业务培训和实践历练,提升执法技能和实战能力。2023年,累计出动生态环境执法人员2400余人次,执法车辆600多台次,检查企业1200多家,双随机检查重点源155家,一般源81家,城镇污水处理设施3家,ODS类3家,核技术利用7家,环境监测机构1家,在建项目16家,今年所有任务完成。共出动300人次,开展企业帮扶120多家。
加强信息公开。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制度,大力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部门预决算、人员聘用等重要事项全部向社会公开,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注重信息平台建设,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完善政务信息发布机制,向社会全面公开职责职能、法律依据、实施主体、执法权限、管理流程、监督方式等事项,便于政务公开与民主监督,全年共发布信息646条。
原文链接:https://sthjt.ah.gov.cn/hbzx/gzdt/sxdt/1221134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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