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07.76万元!这些企业为何能免罚?
发布时间:2024-01-14来源: 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作者:佚名
“你单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七十七条的规定……”大兴安岭地区呼玛生态环境局日前通过无人机对正面清单企业呼玛县人民医院开展非现场检查,发现该单位危废贮存间的危废标识牌不规范、字迹模糊不清楚,该局随即开展现场调查并责令整改,企业当场改正问题后,依据相关规定对当事人免予行政处罚。
△呼玛县人民医院危废贮存间危废标识牌不规范
2023年,省生态环境厅继续推行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和减免罚“四张清单”制度,全省共有1581家工业企业以及餐饮等服务业企业被纳入正面清单,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对清单内企业通过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等大数据核查3318家(次),采取无人机、视频监控等方式检查913家(次);共办理减免罚案件84件,免予罚款1607.76万元。
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是指在生态环境执法活动中,对一些遵守环保法律法规、环境管理良好的企业或单位,减少或免于现场检查,避免影响企业正常生产。该制度的实施旨在鼓励企业自觉遵守环保法规、提高管理水平,同时也可以减轻企业的负担,提高执法效率。但对群众举报投诉、来信来访,以及非现场检查中发现的环境违法问题,执法人员会第一时间赴现场核实处理,对环境违法企业依法立案查处,让企业看到实施恶意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之害。减免罚“四张清单”明确了免予行政处罚14种情形、从轻处罚5项内容、减轻处罚6项内容、不予行政强制3种情形,将依法从轻减轻行政处罚、免予行政处罚及不予行政强制措施的环境违法行为具体化、标准化,给予企业适度的容错改正空间。通过柔性执法、“精准化”执法,保障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最大程度减少行政处罚给企业在信用、融资和市场开拓等方面带来的不利影响,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优化营商环境。对于企业而言,减免罚“四张清单”为其留出了改进余地和成长空间,激发其改正违法行为的积极性,提高企业遵纪守法的意识。
通过推行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和减免罚“四张清单”制度,省生态环境厅实现了精准执法和科学执法,在保障环境质量的同时,减轻了企业负担,提高了企业环保守法积极性。 下一步,省生态环境厅将继续完善生态环境正面清单和减免罚清单制度,加强宣传和培训,引导更多企业参与到环境保护工作中来,为建设绿色龙江作出贡献。原文链接:http://sthj.hlj.gov.cn/sthj/c111947/202401/c00_3170027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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