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决定向喀什兆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颁发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3-11-18来源: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厅作者:佚名
喀什兆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向我厅提出办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申请。我厅按程序对该企业提供的申请材料及危险废物经营设施建设情况进行了审核和现场核查,认为该企业各项条件符合《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408号)的规定,拟决定向喀什兆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颁发《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现对企业基本情况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2023年11月17日至11月23日
举报电话、传真:0991-4182238
电子信箱:gfc@xjepb.gov.cn
经办: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处
喀什兆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含油岩屑撬装化处理项目”(转固定场站)(重新申领)
公司名称:喀什兆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新疆喀什地区叶城县315国道(老交警大队对面)
法定代表人:胡山川
经营设施地址:新疆喀什地区叶城县城南约45公里处的塔里木油田柯克亚作业区内(中心坐标为E77°19'27.90",N37°28'38.04")
危险废物经营方式:收集、贮存、利用
经营危险废物类别: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071-001-08、071-002-08、072-001-08、251-001-08、251-002-08、251-003-08)
危险废物经营规模:7.2万吨/年
原文链接:http://sthjt.xinjiang.gov.cn/xjepd/gtfwwxsp/202311/bba934ee00ed49729ac3284eb5e1430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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