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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注销福克油品股份有限公司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3-11-10来源: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厅作者:佚名

  

  

  公告〔2023〕50号

  

  按照《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务院令 第408号)第十四条规定,新疆福克油品股份有限公司向我厅提出注销其持有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申请。新疆福克油品股份有限公司危险废物经营设施位于新疆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沙坪西街52号公司厂区。

  经我厅组织核查确认,新疆福克油品股份有限公司符合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注销条件,现将新疆福克油品股份有限公司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编号:6501060013)予以注销(具体信息见附表)。

  

                                                                                                    2023年11月3日

  

  附件-注销单位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基本信息

  

  


原文链接:http://sthjt.xinjiang.gov.cn/xjepd/gtfwwxsp/202311/9ffac21868b84f6384f0b54ebfccb33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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