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转发《关于报送2022年度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生态工业园区)建设评价报告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1-09来源: 山东省生态环境厅作者:佚名
青岛、烟台、潍坊、日照、临沂、聊城市生态环境局,有关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
现将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建设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报送2022年度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生态工业园区)建设评价报告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督促指导本行政区域内获得命名和获批开展示范创建的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提交2022年度生态工业园区建设评价报告,于2023年6月20日前报送省生态工业园区建设管理办公室(省生态环境厅综合处),电子版发送至联系人邮箱。
联系人:综合处马广翔
电 话:0531-51798081
邮 箱:zhykjc@shandong.cn
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
2023年5月16日
原文链接:http://xxgk.sdein.gov.cn/zfwj/lhbh/202305/t20230522_432783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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