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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拟纳入河北省生态环境监管正面清单企业(项目)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3-11-09来源: 河北省生态环境厅作者:佚名

  关于对拟纳入河北省生态环境监管正面清单企业(项目)的公示

  

  根据我省生态环境监管正面清单的相关要求,现将拟纳入河北省生态环境监管正面清单的企业(项目)予以公示。

  公示期限:2022年7月12日至2022年7月25日。

  公示期间设立下列举报电话和信箱

  电话:0311-87801548(兼传真)

  邮箱:hbsdqb@126.com

  

  

  

  

  河北省生态环境厅

  2022年7月12日

正面清单(0712公示).xl
原文链接:http://hbepb.hebei.gov.cn/hbhjt/zwgk/fdzdgknr/zdlyxxgk/dqhjgl/10165657104744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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