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确认阳江核电厂1-6号机组运行许可证法定代表人信息变更的函
发布时间:2023-11-03来源: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作者:佚名
阳江核电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变更阳江核电厂1、2、3、4、5、6号机组运行许可证法定代表人信息的请示》(广阳江〔2023〕83号)收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安全法》《核动力厂、研究堆、核燃料循环设施安全许可程序规定》的有关要求,我局对你公司提交的阳江核电厂1-6号机组运行许可证法定代表人信息变更申请进行了审查,认为相关信息的变更符合核设施安全许可证变更的程序要求,现予确认。
附件:核设施安全许可证变更信息
国家核安全局
2023年10月27日
(此件社会公开)
抄送:生态环境部华南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
原文链接:https://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7/202311/t20231102_104472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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