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 环保法制网!

当前位置:首页 > 环保观察

自治区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东部直属队对赤峰市、通辽市开展秋冬大气污染防治帮扶指导工作

发布时间:2023-10-25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作者:佚名

  

  秋冬大气污染防治是提升空气环境质量的重要一环,为切实做好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不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按照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统一安排部署,2023年10月9日至13日,由自治区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总队东部直属队于海副队长带队的自治区帮扶指导第二小组,对赤峰市和通辽市秋冬大气污染防治进行了帮扶指导。  

  在开展帮扶指导之前,帮扶指导组逐一对照《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2023-2024年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帮扶指导方案》各项任务要求,结合赤峰市、通辽市工作开展实际情况,查找两市大气污染防治存在的问题;调取了两市《2023年重点排污单位名录》《挥发性有机物治理突出问题排查发现问题清单》等文件资料,确定了拟现场帮扶指导企业名单。  

  帮扶指导工作通过座谈交流、现场检查等方式开展。帮扶指导组先后与赤峰市生态环境局大气科、通辽市生态环境局大气科进行座谈交流,要求要按照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的总体要求切实做好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尤其要加大对挥发性有机物(VOCs)的污染防治,减少其逸散和排放,推动秋冬季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座谈交流结束后,帮扶指导组深入工业企业、建筑工地开展现场检查,通过现场勘察+查阅资料的形式,查找工业企业、建筑工地大气环境污染防治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整改措施。  

  下一步,帮扶指导组将认真落实自治区帮扶指导要求,对涉及盟市继续开展帮扶指导工作,进一步巩固大气污染防治成效,推动秋冬季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原文链接:https://sthjt.nmg.gov.cn/wrfz2021/hjjc_8075/202310/t20231018_2395188.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环保法制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政讯通资讯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联系电话:010-56019387、010-80440269、010-69945235
监督电话:18516948318,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敬胜胡同甲3号东侧;第二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
邮箱: qgsndy@163.com 客服QQ : 2909421493 通联QQ : 213552413
北京政讯通资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