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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征求《生活垃圾焚烧 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 意见的函

发布时间:2023-10-20来源: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作者:佚名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上海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加强生活垃圾焚烧大气污染物排放的管理,我局组织修订了上海市地方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生活垃圾焚烧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请研究并提出书面意见,于2023年11月15日前反馈至我局。

  标准征求意见稿及其编制说明可登录我局网站(http://sthj.sh.gov.cn)“法规政策标准”栏目检索查阅。

  

  联系人:杨凯(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大气生态环境处)

  地 址:大沽路100号邮 编:200003

  电 话:(021)23117307传 真:(021)63555912

  电子邮箱:kyang01@sthj.shanghai.gov.cn

  

  联系人:羌宁(同济大学)

  地 址:四平路1239号生态楼509 邮 编:200092

  电 话:(021)65981926传 真:(021)65981926

  电子邮箱:tj1926@126.com

  

  附件:1. 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2. 生活垃圾焚烧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

  3. 生活垃圾焚烧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

  编制说明

  4. 生活垃圾焚烧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摘要)(英文)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10月16日

  

  相关附件 附件1 征求意见单位名单.pdf附件2 生活垃圾焚烧大气污染排放标准修订版征求意见稿231006(2)new.pdf附件3 生活垃圾焚烧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修编说明231009(2)new.pdf附件4 生活垃圾焚烧标准英文摘要2310new.pdf


原文链接:https://sthj.sh.gov.cn/hbzhywpt1024/hbzhywpt1038/20231016/1bc8b01f6be24687ac4a428a1a49ff3a.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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