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 环保法制网!

当前位置:首页 > 环境指数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征求《印刷工业大气 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发布时间:2023-09-22来源: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作者:佚名

  

  沪环函〔2023〕165号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上海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加强印刷行业大气污染物管控,我局组织修订了本市《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

  请研究并提出书面修改意见,于2023年10月21日前反馈我局。标准征求意见稿及其编制说明可登录我局网站(http://sthj.sh.gov.cn)“法规政策标准”栏目检索查阅。

  

  联系人:杨凯(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大气生态环境处)

  地址:大沽路100号邮编:200003

  电话:(021)23117307传真:(021)63555912

  电子邮箱:kyang01@sthj.shanghai.gov.cn

  

  

  联系人:何校初(上海市环境科学研究院)

  地址:钦州路508号邮编:200233

  电话:(021)64085119传 真:(021)64089220

  电子邮箱:hexiaochu8@163.com

  

  附件:1. 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2. 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

  3. 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编

  制说明

  4. 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摘要)(英文)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9月20日

  

  相关附件 165附件1.pdf165附件2.pdf165附件3.pdf165附件4.pdf


原文链接:https://sthj.sh.gov.cn/hbzhywpt1024/hbzhywpt1038/20230921/e7f4d2a8437740d1ac4e7a6be90f4566.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环保法制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政讯通资讯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联系电话:010-56019387、010-80440269、010-69945235
监督电话:18516948318,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敬胜胡同甲3号东侧;第二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
邮箱: qgsndy@163.com 客服QQ : 2909421493 通联QQ : 213552413
北京政讯通资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