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力赛佳管道支架技术(上海)有限公司等4家单位民用核安全设备许可证变更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9-13来源: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作者:佚名
力赛佳管道支架技术(上海)有限公司、江苏焱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四川汇通能源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大力城电气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安全法》《民用核安全设备监督管理条例》及其配套规章的要求,我局对相关单位民用核安全设备制造许可活动范围变更申请进行了审查,同意力赛佳管道支架技术(上海)有限公司、江苏焱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四川汇通能源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大力城电气有限公司等4家单位取消民用核安全设备制造许可证中关于核级“管部支承、根部支承、连接件、限制件”的载荷等级限制。
各民用核安全设备持证单位应按照许可证规定的范围和条件,开展民用核安全设备制造活动,确保民用核安全设备制造质量。
国家核安全局
2023年8月31日
(此件社会公开)
抄送:华北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核与辐射安全中心。
原文链接:https://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7/202309/t20230908_1040410.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