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生态环境局 上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上海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和《上海市地下水污染场地清单》(截至2023年6月30日)的函
发布时间:2023-08-06来源: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作者:佚名
各区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关于印发地下水污染防治实施方案的通知》(环土壤〔2019〕25号)有关要求,市生态环境局会同市规划资源局,结合本市土壤污染状况相关评审情况(截至2023年6月30日),更新《上海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和《上海市地下水污染场地清单》(截至2023年6月30日)。更新后,《上海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共有51个地块(附件1、2);《上海市地下水污染场地清单》共有22个地块(附件3)。现将上述名录和清单印发给你们。
《名录》和《清单》实行动态更新,列入《名录》和《清单》的污染地块应依法实施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修复,禁止开工建设任何与风险管控、修复无关的项目,不得作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对达到风险评估报告确定的风险管控、修复目标且可以安全利用的地块,土地使用权人可以申请移出《名录》和《清单》。
附件:1. 上海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2023年5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移出地块名录)
2. 上海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截至2023年6月30日)
3. 上海市地下水污染场地清单(截至2023年6月30日)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 上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3年7月25日
相关附件 122附件1-3.xls
PDF附件 122二局.pdf
原文链接:https://sthj.sh.gov.cn/hbzhywpt2025/20230803/50f104720e3b418496f5a40da3b04d1d.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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