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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召开《水产养殖尾水排放标准》宣贯培训会

发布时间:2023-07-30来源: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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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局组织研究制定的上海市地方标准《水产养殖尾水排放标准》(DB31/1405-2023)经市政府批准将于10月1日起实施。为进一步加强标准宣贯,7月24日,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召开了宣贯培训会。市生态环境局相关处室、市环科院、市环境监测中心和市环境执法总队、相关区生态环境局、区环境监测站,市农业农村委相关处室、相关区农业农村委、光明集团等50余人参加会议。

  市生态环境局生态处、市农业农村委渔业管理处分别从环境的统一监督实施方面和行业管理角度对贯标工作提出了要求。上海市环境科学研究院郭春霞副高级工程师和上海市水产研究所张玉平正高级工程师就标准的制定原则、编制过程、征求意见、主要内容、监测要求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解读。

  我局组织研究制定的上海市地方标准《水产养殖尾水排放标准》(DB31/1405-2023)经市政府批准将于10月1日起实施。为进一步加强标准宣贯,7月24日,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召开了宣贯培训会。市生态环境局相关处室、市环科院、市环境监测中心和市环境执法总队、相关区生态环境局、区环境监测站,市农业农村委相关处室、相关区农业农村委、光明集团等50余人参加会议。

  市生态环境局生态处、市农业农村委渔业管理处分别从环境的统一监督实施方面和行业管理角度对贯标工作提出了要求。上海市环境科学研究院郭春霞副高级工程师和上海市水产研究所张玉平正高级工程师就标准的制定原则、编制过程、征求意见、主要内容、监测要求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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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准的发布实施是贯彻落实《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方案(2021-2025年)》等要求的重要抓手,对进一步推动本市水产养殖与水环境保护协同共治,促进水产养殖行业绿色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原文链接:https://sthj.sh.gov.cn/hbzhywpt1024/hbzhywpt1038/20230728/7c42bc77d71b489cb2af9f01228b246a.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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