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批准中核嘉华设备制造股份公司变更一类放射性物品运输容器制造许可活动范围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7-29来源: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作者:佚名
中核嘉华设备制造股份公司:
你公司《关于一类放射性物品运输容器制造许可证取证(变更)申请的请示》(公司发[2020]158号)收悉。根据《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管理条例》及其配套规章的要求,我局审查了你公司提交的一类放射性物品运输容器制造许可活动范围变更申请,认为你公司在所申请的一类放射性物品运输容器制造方面具备了法规要求的各项能力,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一类放射性物品运输容器制造许可证》(国核安证字第2309号)许可活动范围增加“QY740六氟化铀运输容器(设计批准编号:CN/085/AF-96(NNSA))”。
二、QY740六氟化铀运输容器应严格按照设计要求进行检验和试验,确保运输容器制造质量。
三、制造许可证其余内容不变。
国家核安全局
2023年7月21日
(此件社会公开)
抄送:华北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核与辐射安全中心,中机生产力促进中心。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2023年7月24日印发
原文链接:https://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9/202307/t20230728_103743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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