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状况(2023年4月)
发布时间:2023-06-11来源: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作者:佚名
2023年4月,全省空气质量总体优良。全省AQI达标率为96.0%,同比改善7.0个百分点;珠三角地区AQI达标率为93.0%,同比改善13.4个百分点。全省PM2.5平均浓度为23微克/立方米,同比变差15.0%(3微克/立方米);珠三角地区PM2.5平均浓度为21微克/立方米,同比变差10.5%(2微克/立方米)。臭氧和PM10作为全省首要污染物的比例分别为70.7%和23.7%。按照AQI达标率排名,前三名由高到低为惠州、汕尾(2市并列第1),河源市;后三名由低到高为东莞、江门、珠海市;揭阳、汕尾、梅州和珠海4市优良天数同比持平,佛山、肇庆和江门等14市优良天数同比改善。
附表1 2023年4月广东省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状况及排名
注:1.表中污染物浓度单位为微克/立方米;数据均采用国控站点监测数据统计。
2.城市排名按照AQI达标率从大到小,并列的以PM2.5浓度从小到大排序。
原文链接:http://gdee.gd.gov.cn/xwfb4199/content/post_419238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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