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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环境监测总站圆满完成噪声自动监测高寒运行试验

发布时间:2023-06-03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作者:佚名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和生态环境部《关于加强噪声监测工作的意见》(环办监测〔2023〕2号)关于推进噪声监测自动化的要求,受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委托,2023年2月初,内蒙古自治区环境监测总站联合呼伦贝尔市生态环境局、海拉尔区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及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监控中心玉泉区环境监测站,完成了不同型号噪声自动监测仪器低温环境运行状态试验。

  

  

  抢抓低温窗口战冰雪,为确保试验期间气温能够稳定达到-20℃以下、最低气温能够达到-30℃以下的低温环境,试验组克服冰天雪地、物流停滞等重重困难,在严寒中选取符合条件的试验场地,在规定时间内将仪器设备安装在选定位置。试验期间最低温度达-41℃以下,昼间平均气温-23℃,夜间平均气温-33℃。人机配合测试斗严寒,试验组重点开展了7种不同型号的噪声自动监测仪低温环境运行状态试验,包括数据采集率、温度稳定性、蓄电池供电时长及来电自启。通过试验验证低温对数据采集率的影响,确定了自动监测设备在试验时间范围内与声校准基准值的偏差范围。

  

  

  此项试验为了解高寒环境对噪声自动监测仪器的影响,研究低温地区安装及运行噪声自动监测仪器的可行性和稳定性提供技术依据,为噪声自动监测系统的优化和改进提供数据支撑。对我国推进噪声监测自动化,加强噪声污染防治,改善声环境质量具有重要意义。内蒙古自治区环境监测总站将继续保持攻坚克难、奋发有为的工作风貌,积极开展生态环境监测,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贡献力量。

  


原文链接:https://sthjt.nmg.gov.cn/wrfz2021/hjjc/jcky/202306/t20230602_232497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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