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党组关于石闻华等25名同志任职试用期满转正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5-19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作者:佚名
石闻华等25名同志任职试用期一年已满,考核合格。经厅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同意按期转正:
石闻华同志任自治区生态环境厅自然生态保护处处长;
陈大岭同志任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应对气候变化与国际合作处处长;
崔剑钢同志任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综合处副处长(试用期一年);
杨志成同志任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科技与财务处副处长;
孙梦君同志任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应对气候变化与国际合作处副处长;
张保生同志任自治区核与辐射监测中心主任;
俞晓东同志任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综合保障中心主任;
吴宪璋同志任自治区生态环境宣传教育中心副主任;
吴文华同志任自治区低碳发展中心副主任职务;
马志明同志任自治区低碳发展中心副主任职务;
张 力同志任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综合保障中心副主任;
董 杰同志任自治区环境监测总站办公室主任;
胡雅娟同志任自治区环境监测总站党建与人事处(巡察办公室)处长;
石艳菊同志任自治区环境监测总站质量管理室主任;
布仁图雅同志任自治区环境监测总站生态监测室主任;
刘 涛同志任自治区环境监测总站土壤环境检测室主任;
孙文静同志任自治区环境监测总站实验中心主任;
崔志平同志拟聘任自治区环境监测总站离退休人员工作处处长;
君 珊同志任自治区环境监测总站呼伦贝尔分站站长;
轩海洲同志任自治区环境监测总站通辽分站站长;
徐铁峰同志任自治区环境监测总站赤峰分站站长;
许海珍同志任自治区环境监测总站乌兰察布分站站长;
倪义平同志任自治区环境监测总站鄂尔多斯分站站长;
井 瑾同志任自治区环境监测总站巴彦淖尔分站站长;
杜玉明同志任自治区环境监测总站乌海分站站长。
石闻华、陈大岭、崔剑钢、杨志成、孙梦君等5名同志任职时间自2022年1月起算,其他20名同志任职时间自2022年2月起算。
原文链接:https://sthjt.nmg.gov.cn/xxgk/zzrs_7704/gbrmgstg/202305/t20230515_231178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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