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党组关于李海龙同志任职试用期满转正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5-19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作者:佚名
李海龙同志任职试用期一年已满,经考察合格,生态环境厅党组研究决定,同意按期转正:
李海龙同志任锡林郭勒盟生态环境局二连浩特分局局长。
任职时间自2021年1月起算。
原文链接:https://sthjt.nmg.gov.cn/xxgk/zzrs_7704/gbrmgstg/202305/t20230515_231187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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