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阿科玛(常熟)氟化工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调整2023年度含氢氯氟烃生产配额的复函
发布时间:2023-05-19来源: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作者:佚名
阿科玛(常熟)氟化工有限公司、兴国兴氟化工有限公司、浙江衢化氟化学有限公司、浙江兰溪巨化氟化学有限公司、中化蓝天氟材料有限公司:
近日,我部收到你单位提交的2023年度含氢氯氟烃(HCFCs)生产配额调整申请。根据《消耗臭氧层物质管理条例》以及配额核发管理相关规定,经审核,上述配额调整申请符合相关规定要求,现予批准。配额调整情况详见附件。
请你单位严格遵守《消耗臭氧层物质管理条例》及生态环境部相关规定,按照调整后配额组织生产经营活动,并及时向我部报送2023年度的HCFCs生产、销售和进出口情况。
特此函复。
附件:阿科玛(常熟)氟化工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2023年度含氢氯氟烃(HCFCs)生产配额调整情况表
生态环境部大气环境司
2023年5月15日
(此件社会公开)
抄送:江苏省、浙江省、江西省生态环境厅,生态环境部对外合作与交流中心。
附件
阿科玛(常熟)氟化工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2023年度含氢氯氟烃(HCFCs)生产配额调整情况表
单位(吨)
序号 | 企业名称 | HCFCs 品种 | 调整前 生产配额 | 调整前 内用生产 配额 | 调整后 生产配额 | 调整后 内用生产 配额 |
1 | 阿科玛(常熟)氟化工有限公司 | HCFC-22 | 10714 | 866 | 9714 | 866 |
2 | 兴国兴氟化工有限公司 | HCFC-22 | 834 | 661 | 1833 | 490 |
3 | 浙江衢化氟化学有限公司 | HCFC-22 | 39176 | 28431 | 31176 | 18714 |
4 | 浙江兰溪巨化氟化学有限公司 | HCFC-22 | 8291 | 6574 | 16291 | 16291 |
5 | 中化蓝天氟材料有限公司 | HCFC-123 | 2210 | 432 | 2210 | 901 |
原文链接:https://www.mee.gov.cn/xxgk2018/xxgk/sthjbsh/202305/t20230518_103038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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