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修订发布地方标准《汽车制造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1/ 1227—2023)
发布时间:2023-05-07来源: 北京市生态环境局作者:佚名
细颗粒物(PM2.5)和臭氧(O3)是影响本市空气质量的两项主要大气污染物,减少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放是协同治理PM2.5和O3的关键,而汽车制造业属于本市VOCs排放重点行业之一。
为进一步削减汽车制造行业VOCs排放,我市按照衔接国标、行业领先、技术可行的原则,对2015年发布的原《汽车整车制造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1/1227—2015)进行了修订,标准名称修改为《汽车制造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于2023年4月24日正式发布,将于2024年1月1日起实施。
标准按照全过程管控思路,从含VOCs原辅材料、有组织和无组织排放控制、台账等方面,对我市汽车制造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提出具体要求。根据国标及当前技术发展,主要拓展了标准管控范围,由整车制造涂装工序扩大到汽车制造全行业,整合原分散执行的非涂装工序、零部件制造等环节管控要求,实现行业、工序基本全覆盖;完善了含VOCs原辅材料要求,管控类型、检测方法等与国标实现全面衔接,整车制造原厂涂料全面使用低VOCs含量产品、延续除罩光漆外水性化要求,其他涂料和胶粘剂、清洗剂限值与国标保持一致;调整了有组织管控指标,增加了污染物项目、管控环节、VOCs处理效率要求,其中,整车制造行业加严新建企业总量控制指标,引导采用先进工艺,其他限值与现行标准基本保持一致;零部件制造行业适度加严VOCs限值、新增保险杠及车架涂装总量控制指标;细化了无组织管控要求,承接国家要求实行全链条管控,增加厂区内VOCs无组织任意一次浓度限值。
本标准实施后可促进汽车制造企业进一步推动源头替代,加强无组织废气收集与管控,规范末端治理设施的运行与维护,有利于提高行业的环境管理水平,促进先进工艺技术发展,保护车间工人健康,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市区生态环境部门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加强对汽车制造行业的环境监管,确保标准落地见效。
附件:《汽车制造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1/ 1227—2023)
原文链接:http://sthjj.beijing.gov.cn/bjhrb/index/xxgk69/sthjlyzwg/jczf/326102034/index.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政策法规
- 习近平会见澳门社会各界代表人士
- (图解)《关于更高起点建设生态强省谱写美丽中国建设福建篇章的实施方案》
- 李强同越南总理范明政共同出席越南在重庆设立总领馆换文仪式
- 一图读懂、音频解读: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相关条款政府指定...
- 习近平就中央和国家机关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 推动机关党建高质量发展作出重要指示
- 【图解】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 一图读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管理暂行规定》
- 一图读懂、音频解读: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推进美丽北京建设 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202...
- 一图读懂: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的通知
- 一图读懂丨《关于进一步加强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