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同意上海众盛胶粘剂有限公司对上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废胶豁免利用备案的复函
发布时间:2023-04-22来源: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作者:佚名
上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上海众盛胶粘剂有限公司:
《PVC废胶“点对点”定向资源化方案备案申请》收悉。根据《上海市环境保护条例》、《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附件豁免管理清单和《关于加强危险废物新旧名录衔接、落实分级分类管理要求的通知》(沪环土〔2021〕63号)(以下简称《通知》)的有关要求,经研究评估,现将有关事项函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上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众公司)聚氯乙烯(PVC)废胶“点对点”豁免利用备案。经评估,大众公司PVC废胶可替代其密封胶供应商上海众盛胶粘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盛公司)的部分PVC密封胶产品原料,用于再生产减震/密封胶类产品,总体技术可行、环境风险可控,现同意备案,且PVC废胶备案利用规模不得超过150吨/年。发生《通知》中“重新备案”情形的,应按程序重新备案,未备案前不得利用。
二、大众公司应做好PVC废胶源头规范化管理。大众公司应严格落实《PVC废胶“点对点”定向资源化方案》(以下简称《“点对点”方案》),确保满足PVC废胶接收标准和检测频次等各项要求。大众公司应按有关规定在进行资源化利用之前重新申领或变更排污许可证,严格执行危险废物各项管理制度,完善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备案,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电子联单制度,落实好危险废物转移运输有关要求,并做好企业内部管理,切实提升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水平。
三、众盛公司应做好PVC废胶“点对点”定向利用工作。
众盛公司作为PVC废胶“点对点”定向利用单位,应参照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单位管理,满足安全、消防、卫生和职业健康等基本条件和要求,建立和完善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加强日常生产运营管理,确保环保治理设施正常运行和污染物达标排放。众盛公司应按有关规定在进行资源化利用前重新申领或变更排污许可证,按照《“点对点”方案》开展利用活动,建立PVC废胶出入库及利用台账,严格落实相关产品质量标准,并每季度向嘉定区生态环境局报告PVC废胶“点对点”利用工作情况。PVC废胶利用工艺发生变更或污染治理设施出现异常等情形的,应立即停止接收和利用,并向嘉定区生态环境局和市固化管理中心报告。
四、各管理部门应做好备案企业日常监督管理。市环境执法总队、嘉定区生态环境局应按照属地监管原则,根据《上海市固定污染源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办法(试行)》(沪环规〔2021〕17号)有关要求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做好“三监”联动,开展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掌握PVC废胶产生、贮存、转移、利用情况,保障环境安全。市环境执法总队按职开展执法抽查和稽查。嘉定区生态环境局应将众盛公司参照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单位管理,定期开展检查。市固化管理中心应将众盛公司纳入本市危险废物管理信息系统,指导嘉定区生态环境局做好其日常监督管理。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4月6日
(此件主动公开)
PDF附件 064.pdf
原文链接:https://sthj.sh.gov.cn/hbzhywpt2025/20230417/30e5b82800c847b5a341202665a6a71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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