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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监测处组织召开2021年自治区本级单位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培训线上会议

发布时间:2023-02-17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作者:佚名

  

      为深入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有关要求,强化自治区本级有关单位预算绩效管理主体责任,提高资金使用效益,10月19日上午,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生态环境监测处组织召开2021年自治区本级单位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培训线上会议,厅科财处、自治区环境总站各分站和自治区核与辐射监测中心分管领导、相关技术人员参加会议。

      会议邀请会计事务所相关专家,就预算项目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运行管理、绩效自评等工作内容进行详细讲解,对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绩效管理模块的填写上报工作进行演示说明,并通过讨论交流为参会人员进行答疑解惑,有效推动了2021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工作。

      会议强调,各单位要承担起项目绩效自评的主体责任,按照全面覆盖、程序规范、真实准确的原则,从运行成本、管理效率、履职能力、社会效应、可持续发展能力和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方面对项目实施效果进行客观评价,组织专人科学填报自评表、编写自评报告,切实提高绩效评价基础工作质量。       

      经过此次培训,各相关单位基本掌握了绩效自评工作的上报流程以及注意事项,为今后做好预算项目申请和绩效管理工作奠定了基础。

  


原文链接:https://sthjt.nmg.gov.cn/stbh2021/sthjjc/202302/t20230213_223066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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