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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第四季度我省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处置情况公示

发布时间:2023-01-31来源: 福建省生态环境厅作者:佚名

  

  2022年第四季度我省共发生突发环境事件2起:

  “10.2”原福建福竹郑氏特种竹纤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储罐残留物泄漏事件(等级:一般)。

  2022年10月2日,厦门恒园祥物资回收有限公司拆解原福建福竹郑氏特种竹纤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厂区内储罐,造成储罐内液体泄漏,流入下游龙溪际头段河道。事件发生后,省市县三级生态环境部门以及相关职能部门立即开展环境应急处置和应急监测,通过源头拦截、河道清理、投药中和、调水稀释等措施,快速处置污染物。至10月16日,龙溪流域水质稳定达标。

  “11.3”福安市甬莞高速康厝枢纽互通B道罐车倾覆燃料油泄漏事件(等级:一般)。

  2022年11月3日凌晨5时40分许,福安市甬莞高速康厝枢纽互通B道一载有32吨燃料油的槽罐车发生倾覆,导致约18吨燃料油泄漏至高速旁边沟、土壤中。事故发生后,宁德市生态环境局、福安市生态环境局、高速交警、高速道路养护公司等单位前往现场开展应急处置工作,通过铺设吸油毡、锯木粉方式收集泄漏的燃料油,并用砂土对边沟进行隔离,避免燃料油沿边沟流向下游。宁德市生态环境局协调福安市和蕉城区两家危废收储企业协助运送应急物资和现场应急处置作业。监测人员第一时间对下游水体开展水质采样监测,各监测点位均未检出石油类污染物,事故未对下游河道造成影响。截止11月3日,高速边沟内残留燃料油基本完成清理,同时按照规范对清理出的受污染土壤进行收集处置。


原文链接:http://sthjt.fujian.gov.cn/zwgk/ywxx/hjyj/202301/t20230128_609840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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