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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鄂尔多斯市成功入选全国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试点城市

发布时间:2023-01-31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作者:佚名

  

  近日,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水利部公布了全国首批19个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试点城市名单,我区包头市、鄂尔多斯市成功入选。

  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是在重点排污口下游、河流入湖口、支流入干流处等关键节点因地制宜建设人工湿地水质净化等工程设施,对处理达标后的排水进一步净化改善,实现污水资源化利用的模式。为做好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试点工作,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发展改革委、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水利厅以黄河流域为重点,组织各盟市开展了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试点申报工作。通过各盟市自主申报、自治区实地指导、技术帮扶等方式,指导盟市紧紧围绕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做好试点实施方案编制等工作。

  包头市作为极重度缺水城市,基于解决水资源短缺、水环境改善的现实需要,在初具基础的“厂—网—站—河(湖)”协同治理模式及灰绿结合的水质净化体系的基础上,将围绕“两河一湖”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体系,布局建设污水处理厂提质增效、再生水管网建设、水体治理和生态修复等方面9个重点项目,“产、供、输、蓄”多措推进,拓宽再生水利用途径,积极开展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试点城市建设;鄂尔多斯市以东康伊区为中心,辐射周边旗区,以城镇生活污水资源化利用为突破口,以工农业利用、城市杂用、生态利用为主要途径,构建以“城市排水-再生处理-循环利用”为核心的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体系。明确了试点工作总体目标和分年度目标,分类、分段规划了7个重点项目,推动地区水资源供需矛盾得到有效缓解,着力打造再生水循环利用“鄂尔多斯样板”。 (水生态环境处)

  


原文链接:https://sthjt.nmg.gov.cn/wrfz2021/shjgl/202301/t20230119_221775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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