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令 部令 第28号 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2023年版)
发布时间:2022-12-31来源: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作者:佚名
《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2023年版)》已于2022年11月29日由生态环境部2022年第五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同意,现予公布,自2023年3月1日起施行。
生态环境部部长 黄润秋
工业和信息化部部长 金壮龙
农业农村部部长 唐仁健
商务部部长 王文涛
海关总署署长 俞建华
市场监管总局局长 罗文
2022年12月29日
原文链接:https://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2/202212/t20221230_100916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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