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组织参加省级适应气候变化行动方案编制工作动员培训会
发布时间:2022-12-09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作者:佚名
2022年11月2日,生态环境部以视频形式召开全国省级适应气候变化行动方案编制工作动员培训会,会议全面总结了适应气候变化工作取得积极成效,系统分析当前存在的短板和不足,对编制省级适应气候变化行动方案工作进行动员和部署,生态环境部应对气候变化司蒋兆理副司长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邀请国家气候战略中心、国家气候中心、中国农业大学资源与环境学院、中科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住建部科技与产业中心专家,分别在《国家适应气候变化战略2035解读》、气候变化风险评估及成果应用、气候敏感脆弱领域识别及适应对策、城市气候风险评估及适应对策方面授课,还邀请四川省生态环境厅、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分享地方开展气候适应性工作先进经验。
会议要求一是要统一思想,切实认识适应气候变化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针对目前气候变化影响和风险分析评估不足、重视程度不够、行动力度亟待提升等问题,各地要进一步提高对适应气候变化工作的认识,主动落实和创新各项适应举措,提高适应气候变化能力,切实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和生态环境安全。二是要提高站位,统筹推进本地区适应气候变化行动方案编制工作。编制省级适应气候变化行动方案,是省级行政区域落实《国家适应气候变化战略2035》和强化省级适应气候变化行动的重要举措,各地要建立工作机制,制定工作方案,落实相关工作经费,有针对性地编制符合各地特点的行动方案。三是要加强组织协调,确保适应气候变化行动方案落地落实,各地生态环境部门要充分协调推动各有关部门做好组织实施工作,组织相关职能部门总结评估,定期报告行动方案落实情况,同时要加强宣传,广泛动员企业、社区、社团、公民积极参与适应气候变化工作,不断加强适应气候变化人才队伍建设。
自治区生态环境厅莫晓莲副厅长、应对气候变化与国际合作处陈大岭处长,自治区生态环境低碳发展中心马志明副主任及相关人员参加会议。
原文链接:https://sthjt.nmg.gov.cn/stbh2021/ydqhbh/202211/t20221109_217011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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