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生态环境局关于伟翔联合环保科技发展(北京)有限公司危险废物转移至我市进行利用的复函
发布时间:2022-12-09来源: 天津市生态环境局作者:佚名
津环固转〔2022〕449号
天津市生态环境局关于伟翔联合环保科技发展(北京)有限公司危险废物转移至我市进行利用的复函
北京市生态环境局:
贵局《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征询伟翔联合环保科技发展(北京)有限公司危险废物转移意见的函》(京生态2022-1792号)收悉。经研究,同意伟翔联合环保科技发展(北京)有限公司产生的150吨废阴极射线管及其玻璃(900-044-49)转移至天津仁新玻璃材料有限公司利用,有效期限至2022年12月31日。请按照《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进行转移。
按照贵局要求,现将滨海新区生态环境局负责危险废物环境管理人员及联系方式反馈如下:
滨海新区生态环境局 杨磊;联系电话:022-65305021
2022年11月17日
原文链接:http://sthj.tj.gov.cn/YWGZ7406/HJGL7886/GTFWGL6110/202212/t20221201_604764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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