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广西防城港核电厂3号机组首次装料前场内综合应急演习监督检查报告》的函
发布时间:2022-09-02来源: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作者:佚名
广西防城港核电有限公司: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安全法》《核电厂核事故应急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我局委托生态环境部华南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组织检查组于2022年6月27日至30日对你公司3号机组首次装料前场内综合应急演习进行了监督检查。现将监督检查报告印发给你公司。你公司应采取有效措施,落实监督检查报告中提出的各项核安全管理要求,于1个月内将整改方案报送我局,同时抄送生态环境部华南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
国家核安全局
2022年8月23日
(此件社会公开)
抄送: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生态环境部华南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核与辐射安全中心,中国广核集团有限公司。
原文链接:https://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7/202208/t20220831_99287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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