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测处圆满完成冬春季环境空气监测预报保障工作
发布时间:2022-06-18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作者:佚名
2021年10月至2022年3月,监测处积极组织开展冬春季环境空气监测预报保障工作。开展了现场调研,印发了进一步做好环境质量监测预报工作的通知,制定了环境空气质量监测预报方案、大气环境监测质控及检查工作方案,组织各运维单位制定了冬春季强化运维工作方案,对设备、人力资源配置优化调整,完善了数据审核机制,最大程度确保监测期间空气自动监测站、颗粒物组分观测站、走航系统、各信息系统连续稳定运行。设计完成“监测预警会商技术流程图”,建立起国家指导、自治区牵头、盟市各分站和气象部门联合、专家全程跟踪的研判会商机制,确保预报信息精准及时。2022年1月,各盟市已按要求实现了大气颗粒物组分观测和激光雷达走航监测。
保障期间组织各盟市分站联合自治区气候中心开展冬春季环境空气质量预测会商会,并先后4次参加由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组织的中长期区域预报会商,专题培训3期150余人次,共投入技术人员49人、运维单位97人,开展呼和浩特、包头、乌兰察布分站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联合演练1次。
1月30日至2月20日,5个重点盟市空气优良天数比例均为100%,3月1日至3月13日平均优良天数占比83.1%,全面完成目标。截止3月13日,重点区域44个区控站点平均数据获取率达到99.9%,审核有效率99.2%,保持了超高水平运维成果。期间我区共计开展走航工作241车次,走航时长759小时,走航总里程35050km,走航获取数据量总计197532条。在不考虑区域整体污染减排情况下,各盟市提前72小时空气质量级别预报准确率为73.5%~98.0%,期间共编制《空气质量状况专报》55期、《空气质量预报会商专报》55期、《空气质量分析专报》5期,为我区空气质量保障工作提供了技术支撑。
通过此次保障工作,形成了完善的预报会商机制,提高了预报支撑效果。首次开展了旗县级空气质量预报,拓展了预报范围,为区域污染减排提供了重要参考依据。充分利用数值模式预报、前后向轨迹、激光雷达观测等技术手段和产品,确保了预报结果更具科学性、稳定性和可靠性。加强会商提高了业务水平。实现了通过区控空气网实时监测分析、颗粒物走航、卫星遥感监测,及时、精准地发现了异常火点信号,并通过现场核查加以管控,最大程度降低了空气污染传输。
监测、运维工作人员牺牲假期,任劳任怨,充分发挥生态环保铁军精神,国家对我区工作表现突出的4个单位及16名工作人员予以表扬,今后我们仍要认真贯彻落实总书记的讲话精神,对标先进,比学赶超,推动今后环境监测各项工作扛旗争先。
原文链接:https://sthjt.nmg.gov.cn/stbh2021/sthjjc/202206/t20220615_207185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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