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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成功举办全区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培训班

发布时间:2022-06-18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作者:佚名

  

  为了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环境监测改革提高环境监测数据质量的意见》(厅字〔2017〕35号),落实《排污许可管理条例》有关要求,进一步提高全区排污单位自行监测工作水平,自治区生态环境厅于5月20-21日举办了2022年全区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视频培训班。全区取得排污许可证的2628家管理单位,共计3100余名企业负责人及环保专工参加了培训。 

  培训班邀请国家环境监测总站、自治区环境监测总站专家以及有关技术人员授课。内容主要涵盖排污单位自行监测常见问题及检查要点、排污单位自行监测管理及技术要求、污染源监测质量控制技术要求及“内蒙古自治区重点污染源监测数据管理与信息共享平台”企业端填报要求等4个方面。 

  所有授课人员均做了充分准备,培训过程中,参加学员在手工监测采样频次、执行标准、数据报送频次、自动监测数据上传等技术问题积极踊跃地进行了提问,与授课老师积极互动,热烈讨论,授课老师一一认真解答。大家一致认为通过此次培训,自身自行监测工作技术水平将有一个质的提升,课程取得了良好效果。 

  此次培训是自治区生态环境厅落实“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重要举措之一,打通了政策落实的“最后一公里”,使企业对排污许可自行监测相关规定和要求有了更深的了解。培训对于提升排污单位污染源自行监测技术水平,为进一步做好全区污染源自行监测工作奠定了良好基础。 

  


原文链接:https://sthjt.nmg.gov.cn/stbh2021/sthjjc/202206/t20220616_207223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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