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第一批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全部实现督察进驻
发布时间:2022-06-11来源: 安徽省生态环境厅作者:佚名
6月1日下午,安徽省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宿州市动员会在宿州召开。至此,2022年第一批4个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全部实现督察进驻。
在进驻动员会上,各督察组组长指出,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是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的有效延伸和补充,省委、省政府对督察工作高度重视,将其作为衷心拥护“两个确立”,忠诚践行“两个维护”的具体举措。此次督察重点关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贯彻落实情况;党中央、国务院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及省委、省政府有关工作要求贯彻落实情况;长江经济带发展、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等国家及省重大战略中生态环境保护要求落实情况;中央及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国家及省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反映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对人民群众反映突出的生态环境问题立行立改情况;推动减污降碳协同治理,严控“两高”项目盲目上马情况;生活垃圾焚烧设施建设情况及生活垃圾“零填埋”工作推进情况等。
阜阳、淮南、宿州、淮北4市党委主要负责同志均作了动员讲话,强调要坚决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安徽作出的系列重要讲话指示批示及省委、省政府各项决策部署,从衷心拥护“两个确立”、忠诚践行“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充分认识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的重大意义,主动接受督察、全力配合督察,坚持立行立改、边督边改,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根据安排,2022年第一批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进驻时间为30天。进驻期间,各督察组分别设立专门值班电话、邮政信箱和微信举报平台,受理被督察对象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来信来电微信举报,受理举报电话时间为每天8:00—18:00。各督察组表示,督察组全体成员将严格执行《安徽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实施办法》和《安徽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纪律规定》,严守纪律规矩,客观公正开展督察,实事求是反映问题,强化系统观念,坚持问题导向、严的基调,精准、科学、依法做好督察工作。
原文链接:https://sthjt.ah.gov.cn/public/21691/12101383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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