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〇二一年上海市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公告
发布时间:2022-06-07来源: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作者:佚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二十九条“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会同住房城乡建设、农业农村、卫生健康等主管部门,定期向社会发布固体废物的种类、产生量、处置能力、利用处置状况等信息”的规定,按照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颁布的《大中城市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发布导则》的要求,现予发布《2021年上海市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公告》。
相关附件 二〇二一年上海市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公告.pdf原文链接:https://sthj.sh.gov.cn/hbzhywpt1103/hbzhywpt1112/20220605/5266efa8809d475880a89a907567b8a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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