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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全省地表水评价考核断面水质达标滞后会商及工作推进会在昆明召开

发布时间:2022-05-31来源: 云南省生态环境厅作者:佚名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部署安排,加快推进全省地表水国控评价考核断面水质达标滞后问题整治工作,确保全省地表水国控断面按时保质完成达标任务。11月24日上午,省生态环境厅召开2021年全省地表水评价考核断面水质达标滞后会商及工作推进视频会议,对昆明市、曲靖市、玉溪市、红河州、普洱市、楚雄州、大理州、怒江州等8个州(市)地表水国控断面水质达标滞后问题开展会商,并安排部署下一步工作。省生态环境厅分管副厅长,各州(市)人民政府分管领导,生态环境、住房城乡建设、水利等相关部门,相关县(市、区)政府,省生态环境厅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商会上,省生态环境厅兰骏副厅长逐一指出会商8个州(市)辖区内地表水国控断面水质达标滞后存在的主要问题,并就抓好整治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兰副厅长强调,各州(市)人民政府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履行辖区水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按照环境保护“一岗双责”要求把地表水国控断面水质达标脱劣纳入重要工作事项,及时进行专题研究部署,统筹协调和督促加快推进国控断面水环境质量改善工作。各州(市)生态环境、住房城乡建设、水利等相关部门和县(区)人民政府是地表水国控断面水污染防治工程项目实施主体,要切实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按照确定的时限要求,加快推进各项整治工作任务落实落地。同时,兰副厅长从建立和完善工作机制,强化精准治污,加强监督检查等3个方面对各级各相关部门加快推进整治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省生态环境厅水生态环境处通报今年全省1-10月国控断面水环境质量状况,

  昆明市、曲靖市、玉溪市、红河州、普洱市、楚雄州、大理州、怒江州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分别介绍了辖区内地表水国控断面水质达标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和下步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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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部署安排,加快推进全省地表水国控评价考核断面水质达标滞后问题整治工作,确保全省地表水国控断面按时保质完成达标任务。11月24日上午,省生态环境厅召开2021年全省地表水评价考核断面水质达标滞后会商及工作推进视频会议,对昆明市、曲靖市、玉溪市、红河州、普洱市、楚雄州、大理州、怒江州等8个州(市)地表水国控断面水质达标滞后问题开展会商,并安排部署下一步工作。省生态环境厅分管副厅长,各州(市)人民政府分管领导,生态环境、住房城乡建设、水利等相关部门,相关县(市、区)政府,省生态环境厅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商会上,省生态环境厅兰骏副厅长逐一指出会商8个州(市)辖区内地表水国控断面水质达标滞后存在的主要问题,并就抓好整治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兰副厅长强调,各州(市)人民政府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履行辖区水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按照环境保护“一岗双责”要求把地表水国控断面水质达标脱劣纳入重要工作事项,及时进行专题研究部署,统筹协调和督促加快推进国控断面水环境质量改善工作。各州(市)生态环境、住房城乡建设、水利等相关部门和县(区)人民政府是地表水国控断面水污染防治工程项目实施主体,要切实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按照确定的时限要求,加快推进各项整治工作任务落实落地。同时,兰副厅长从建立和完善工作机制,强化精准治污,加强监督检查等3个方面对各级各相关部门加快推进整治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省生态环境厅水生态环境处通报今年全省1-10月国控断面水环境质量状况,

  昆明市、曲靖市、玉溪市、红河州、普洱市、楚雄州、大理州、怒江州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分别介绍了辖区内地表水国控断面水质达标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和下步打算。


原文链接:http://sthjt.yn.gov.cn/shjgl/sgdygl/202111/t20211125_22797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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