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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2020年1-12月水环境质量及排名情况

发布时间:2022-05-31来源: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作者:佚名

  2020年,全省饮用水源水质全面达标,地表水水质同比总体改善。

  饮用水源:地级以上市在用集中式饮用水源(79个)水质达标率为100%。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源(82个)水质达标率为100%。

  国考断面:71个地表水国考断面中水质优良率(Ⅰ~Ⅲ类)为85.9%,无劣Ⅴ类断面;27个入海河流国考断面(森高排污口断面因断流未开展监测)中,无劣Ⅴ类断面。

  省考断面:187个省考断面(包括168个地表水考核断面和19个入海河流考核断面)中,城市水质指数排名前三位为河源、肇庆、韶关市,后三位为揭阳、湛江、东莞市。茂名、东莞、惠州等15市水环境质量同比有所改善,湛江、云浮、汕尾等6市同比有所变差。

  攻坚断面:9个劣Ⅴ类攻坚国考断面均已消劣,水质指数排名前三位为西航道鸦岗、淡水河紫溪、石马河旗岭,后三位为练江海门湾桥闸、榕江北河龙石、小东江石碧。石马河旗岭、东莞运河樟村(家乐福)、茅洲河共和村等8个断面水质同比有所改善,小东江石碧断面同比有所变差。

  附表1  2020年全省城市水环境质量及变化排名情况

  

  

  

  注:1、水质指数的计算依据《关于印发〈广东省城市地表水环境质量排名实施方案〉的通知》(粤环函〔2018〕1271号)。

  2、水质指数变幅为水质指数同比,“-”表示改善,“+”表示变差。

  3、为与国家排名衔接,省排名断面包括168个地表水考核断面和19个入海河流国考断面。

  附表2  2020年全面攻坚劣Ⅴ类国考断面水质及变化排名情况

  

  

  

  注:1、水质指数的计算依据《关于印发〈广东省城市地表水环境质量排名实施方案〉的通知》(粤环函〔2018〕1271号)。

  2、水质指数变幅为水质指数同比,“-”表示改善,“+”表示变差。

  3、鸦岗断面数据共4个指标在Ⅱ类~Ⅲ类间,其余指标均为Ⅰ类,因此该断面水质类别为Ⅳ类但水质指数较低。

  4、海门湾桥闸断面数据共5个指标在Ⅲ类~Ⅳ类间,因此该断面水质类别为Ⅳ类但水质指数较高。

  


原文链接:http://gdee.gd.gov.cn/ztzl_13387/st/content/post_317720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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