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 环保法制网!

当前位置:首页 > 污染防治

关于山东省纳入全国碳市场第一个履约周期重点排放单位碳排放配额清缴完成和处罚情况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2-05-31来源: 山东省生态环境厅作者:佚名

  

       

      根据《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生态环境部令第19号)和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碳市场第一个履约周期后续相关工作的通知》(环办便函[2022]58号)的有关要求,现对《山东省纳入全国碳市场第一个履约周期重点排放单位碳排放配额清缴完成和处罚情况汇总表》进行公示。

   

  附    件:山东省纳入全国碳市场第一个履约周期重点排放单位碳排放配额清缴完成和处罚情况汇总表

  联 系 人:张国宏

  联系电话:0531-51798228

   

                   山东省生态环境厅

                    2022年4月19日

   

   

  


原文链接:http://sthj.shandong.gov.cn/ydqhbhc/gzxx_17610/202204/t20220419_3903336.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环保法制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政讯通资讯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联系电话:010-56019387、010-80440269、010-69945235
监督电话:18516948318,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敬胜胡同甲3号东侧;第二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
邮箱: qgsndy@163.com 客服QQ : 2909421493 通联QQ : 213552413
北京政讯通资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