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换发阿克苏天蓝环保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橇装化设施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2-05-26来源: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厅作者:佚名
根据《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408号),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受理了阿克苏天蓝环保工程有限责任公司“T705井及周边32万吨/年含油污泥热解橇装化处置利用项目”申请延续橇装化设施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申请。经审查,该单位符合许可条件,现决定向阿克苏天蓝环保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换发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有效期限延续至2022年12月31日。同时,根据阿克苏天蓝环保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及其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同意为其变更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法定代表人和公司住所,法定代表人由陈明变更为高浩鑫,公司住所由新疆阿克苏地区阿克苏市南大街西侧信诚大厦B座9层变更为新疆阿克苏地区阿克苏市中原路16号。企业相关信息如下:
经营许可证编号:(橇)6529230090
法人名称:阿克苏天蓝环保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住所:新疆阿克苏地区阿克苏市中原路16号
法定代表人:高浩鑫
经营设施地址:新疆阿克苏地区库车市塔里木乡英达里亚村东侧6.5公里处,中石化西北油田分公司塔河油田采油三厂TH10253井东侧(中心坐标为N41°15'58.23",E83°40'58.24")
危险废物经营方式:收集、贮存、利用、处置
经营危险废物类别: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071-001-08)
危险废物经营规模:320000吨/年
有效期限:2021年12月4日—2022年12月31日。
2022年4月4日
原文链接:http://sthjt.xinjiang.gov.cn/xjepd/gtfwwxsp/202204/7fc561134bfe49d5a948a2f0eab3eed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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